2021年2月24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雨虹)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民生银行唐山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唐山技术公司)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任何一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民生银行咸阳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咸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咸阳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任何一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成都银行武侯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工程公司)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